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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广西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细则》印发

2026-02-11 09:50:38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关键词: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甘蔗收获机阅读量:11

导读:机械化深翻开沟及种植、联合种植、联合种植 铺管作业实施时间自2026年1月1日开始至2026年12月31日(申报截止);机械化收获、机械化除杂补贴和糖企联合机收奖补实施时间为2025/2026年榨季。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26年广西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机中心:
 
  根据《自治区农机中心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广西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机办〔2026〕1号)要求,我中心制定了《2026年广西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6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广西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2026年广西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工作,根据《自治区农机中心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广西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机办〔2026〕1号),制定本细则。
 
  一、实施时间
 
  机械化深翻开沟及种植、联合种植、联合种植+铺管作业实施时间自2026年1月1日开始至2026年12月31日(申报截止);机械化收获、机械化除杂补贴和糖企联合机收奖补实施时间为2025/2026年榨季。
 
  二、糖料蔗生产机械化作业补贴实施步骤
 
  (一)机械化深翻开沟及种植作业补贴流程
 
  1.核定面积。2026年8月31日前,由乡镇(街道)组织制糖企业、糖料蔗种植主体完成作业面积和补贴金额核定并公示(验收申请、验收表、公示参考格式见附件1、2、3、4),公示无异议后报县级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汇总(汇总表参考格式见附件5)、备案。
 
  2.材料审核。由县级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对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之间的对应关系、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等进行审核。
 
  3.资金拨付。由县级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将审核情况汇总后报县级财政部门核拨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或县级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将补贴款及时拨付给补贴对象,符合广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条件的补贴资金要通过广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拨付给补贴对象。
 
  (二)联合种植、联合种植+铺管、联合机收、割堆、割铺作业补贴流程
 
  1.作业机具及配套监测终端备案。开展作业前,作业机具及配套的监测终端在作业所在地县级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进行备案(备案表见附件6)。作业机具须符合糖料蔗机械化作业类型说明及机具要求(附件17)中的有关规定,配套监测终端为通过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补助农机作业监测终端公开遴选的产品。对于联合种植、联合种植+铺管作业,须同步对配套的北斗辅助驾驶系统进行备案。
 
  2.作业面积数据采集及申报信息录入。作业面积数据均须采用信息化远程监控方式进行采集。作业过程中,远程作业监控终端应持续开启,并将作业数据及时上传至“广西农机信息化管理平台糖料蔗作业补贴子系统”(以下简称“管理平台”)。作业结束后,管理平台将采集的作业面积、作业情况推送给作业主体、种植主体确认。若同一作业主体同时服务多个种植主体,且管理平台上的作业轨迹信息无法自动区分各种植主体对应面积的,由管理平台先推送给作业主体按照各种植主体先行划分作业面积,再推送给各种植主体分别进行确认;县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指导作业主体或种植主体通过登录管理平台或者扫描广西糖料蔗作业补贴申报二维码录入各环节补贴对象基本信息,具体包括:申报主体(包括个人或组织)信息、联系方式、补贴申报信息等内容(录入要求见附件7)。
 
  3.补贴申报审核。作业结束后,县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指导种植主体和作业主体通过管理平台向作业地点所在乡镇(街道)提出补贴申请,其中联合机收、割堆、割铺作业在2026年6月30日前提出补贴申请,联合种植、联合种植+铺管作业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出补贴申请。乡镇(街道)应组织相关人员依据管理平台提供的作业轨迹、作业面积、补贴标准、北斗辅助驾驶系统、作业场景图片等数据信息,核定对应环节的机械化作业面积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格式参考见附件10、11),公示无异议的,汇总后报送至县级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
 
  对于已安装并在作业过程中正常开启远程作业监控终端,但因北斗信号受干扰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作业轨迹、面积等数据信息未能上传管理平台的,作业所在地乡镇(街道)可通过以下材料进行核验:作业主体和种植主体的书面补贴申请、作业量自主声明(附件9)、作业监控终端厂家提供的终端设备使用记录或证明、补贴申报表(含种植主体和作业主体,附件8)。乡镇(街道)收集补贴申请材料后,组织相关人员对补贴申请材料提供的作业信息进行实地核验。
 
  4.资金拨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县级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将审核情况汇总报县级财政部门核拨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或县级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将补贴款及时拨付给补贴对象,符合广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条件的补贴资金要通过广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拨付给补贴对象。
 
  (三)机械化切段式除杂作业补贴流程
 
  1.作业机具及配套监测终端备案。作业前,作业机具须安装作业监测终端,在作业地点所在乡镇(街道)对作业机具和作业监测终端进行备案(备案表见附件6)。作业机具须符合糖料蔗机械化作业类型说明(附件17)中对机具的要求,配套监测终端为通过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补助农机作业监测终端公开遴选的产品。
 
  2.机械化除杂点作业主体承诺书签订。乡镇(街道)指导除杂点作业主体在申报补贴前签订《糖料蔗机械化除杂作业承诺书》(附件12)。
 
  3.作业数据采集与上传。
 
  (1)作业过程登记。乡镇(街道)指导申请除杂作业补贴的除杂点作业主体对进入除杂点每一批次(户)的毛蔗进行登记,填写《2025/2026年榨季第批机收“第一刀”毛蔗登记表》(附件13),对采用机收“第一刀”方式采收的毛蔗,须在登记表上单独标注“机收第一刀”字样,作为申请补贴的凭证材料。
 
  (2)作业场景信息上传。作业期间,远程作业监测终端须正常开启,并将相关作业场景信息上传至管理平台。
 
  (3)凭证收集。作业后,乡镇(街道)指导除杂点作业主体收集制糖企业提供的收取该除杂点除杂后的糖料蔗(扣杂前)磅单或过磅明细表。
 
  (4)台账建立及定期报备。乡镇(街道)指导除杂点作业主体定期将根据《2025/2026年榨季第批机收“第一刀”毛蔗登记表》形成的《2025/2026年榨季采用机收“第一刀”作业毛蔗汇总表》(附件14)等相关材料整理形成作业台账,向所在地乡镇(街道)进行报备。
 
  4.申请补贴。由作业地点所在乡镇(街道)负责指导作业主体在完成2025/2026年榨季除杂作业后,于2026年8月31日前提交补贴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人(服务组织)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机具备案登记表(附件6);
 
  (3)糖料蔗机械化除杂作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5);
 
  (4)糖料蔗机械化除杂作业承诺书(附件12);
 
  (5)《2025/2026年榨季第批机收“第一刀”毛蔗登记表》(附件13);
 
  (6)《2025/2026年榨季采用机收“第一刀”作业毛蔗汇总表》(附件14);
 
  (7)制糖企业提供的收取该除杂点除杂后的糖料蔗(扣杂前)磅单或过磅明细表。
 
  特别说明:从2025/2026年榨季开始到2026年1月20日内(以糖厂磅单日期为准)已完成除杂,但未采用机收“第一刀”的原料蔗、申请机械化除杂作业补贴时无需提交上述第(4)、(5)、(6)项材料。
 
  5.审核及公示。乡镇(街道)负责组织人员,依据补贴标准,对申报材料中作业量和补贴金额的对应关系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格式参考见附件10、11),公示无异议后,汇总并上报县级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
 
  6.资金拨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县级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将核定情况汇总后报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核拨资金后,由县级财政部门或县级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将补贴款及时拨付给补贴对象,符合广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条件的补贴资金要通过广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拨付给补贴对象。
 
  7.除杂作业抽查。乡镇(街道)负责组织人员对除杂点的机收“第一刀”作业进行抽查,县级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每个除杂点按照榨季不少于2次进行抽查,抽查通过电话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除杂点的作业登记情况进行核实,每次抽查做好记录,如发现除杂点存在备案数据或申报材料不实的情况,取消该除杂点当榨季的所有补贴资格,具体抽查方案由县级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另行制定。
 
  (四)机械化整秆除杂作业试点
 
  对有意愿开展机械化整秆除杂作业试点的县,由县级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制定包含机具备案、整秆式除杂作业量核验、补贴流程等内容的实施方案,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向所在市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提出试点申请,市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批复后可开展试点。试点实施方案报自治区农机中心备案。
 
  三、糖企联合机收奖补实施步骤
 
  奖补采取“制糖企业磅单+榨季原料蔗入榨量证明”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即以制糖企业收购的联合机收蔗有效入厂量为基准,结合补贴标准进行计算。
 
  (一)受理奖补申请
 
  由制糖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指导制糖企业在2026年6月30日前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1.《糖企机收奖补申请表》(详见附件16);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联合机收蔗收购凭证:提供联合机收糖料蔗过磅明细表或磅单,并明确标注扣杂后的净重;
 
  4.扣杂情况明细表:注明扣杂的标准及各方比例;
 
  5.榨季原料蔗入榨量证明:由企业所在地县级糖业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该制糖企业在本榨季的原料蔗总入榨量。
 
  (二)审核及公示
 
  县级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汇总。审核通过后,将拟奖补企业名单及金额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奖补对象信息、奖补重量、补贴标准、奖补金额等信息,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格式参考见附件10、11)。
 
  (三)资金拨付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县级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将核定情况汇总后报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核拨资金后,由县级财政部门或县级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将补贴款及时拨付给补贴对象,符合广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条件的补贴资金要通过广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拨付给补贴对象。
 
  四、甘蔗机械化生产整建制推进试点县部分环节补贴标准实施步骤
 
  (一)任务完成情况和补贴标准确认
 
  甘蔗机械化生产整建制推进试点县在完成2025/2026年榨季机械化收获目标任务后,县级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向市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提交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的完成情况报告,市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核验确认后,报自治区农机中心备案,机械化收获、机械化除杂作业补贴和糖企奖补可在原来基础上提高20%。
 
  (二)实施步骤
 
  1.联合机收、割铺、割堆、机械化切段除杂补贴、糖企联合机收奖补具体实施步骤与非试点县一致。
 
  2.机收“第一刀”切段除杂作业奖补实施步骤
 
  (1)奖补核定依据
 
  奖补采取“制糖企业磅单+榨季原料蔗入榨量证明+任务完成情况补贴标准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即以制糖企业收购的机收蔗有效入厂量为基准,结合任务完成情况补贴标准进行计算。
 
  (2)申请主体与时限
 
  由制糖企业所在地的县级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指导制糖企业在2026年6月30日前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①《糖企机收奖补申请表》(详见附件16);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机收蔗收购凭证:机收“第一刀”的糖料蔗入厂磅单或过磅明细,并明确标注扣杂后的净重;
 
  ④扣杂情况明细表:注明扣杂的标准及各方比例;
 
  ⑤榨季原料蔗入榨量证明:由企业所在地县级糖业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该制糖企业在本榨季的原料蔗总入榨量。
 
  (3)审核与拨付流程
 
  ①审核及公示:县级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汇总。审核通过后,将拟奖补企业名单及金额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奖补对象信息、奖补重量、补贴标准、奖补金额等信息,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②资金拨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县级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将核定情况汇总后报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核拨资金后,由县级财政部门或县级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将补贴款及时拨付给补贴对象,符合广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条件的补贴资金要通过广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拨付给补贴对象。
 
  五、抽查
 
  市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是承担糖料蔗良法技术推广项目补贴抽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项目县抽查工作,包含制定工作方案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内容包括:工作目标、组织方式、人员构成、时间安排、具体内容、方法流程、覆盖范围、结果处理及纪律要求。抽查实行全环节抽查,包括但不限于: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核实,实施过程与规范性检查,资金申请与拨付合规性等。
 
  六、工作要求
 
  补贴申报材料,机械化耕作面积、机收蔗入榨量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由材料提供者负责;乡镇(街道)、县级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的审核过程负责。县级农机中心(农业农村局)必须公开补贴程序、范围、标准及方式,并主动加强与同级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对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虚报冒领、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保障种植者利益,严格执行糖料蔗种植主体所承担的扣杂率不得超过5%;规范补贴档案管理,建立健全规范、完整、可追溯的补贴项目专项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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