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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江苏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现场演示评价的通知

2026-04-02 08:58:21来源: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关键词:补贴机具现场演示评价阅读量:3

导读:为规范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准确掌握补贴机具性能、作业能力、技术先进性和适用性等情况,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机械,防范补贴政策实施风险,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方案。
关于开展2026年江苏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现场演示评价的通知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我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有关要求,我厅研究制定了《2026年江苏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现场演示评价实施方案》,对高性能单粒(精密)播种机等机具,由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组织开展现场演示评价。请相关生产企业按照要求及时提交报名材料,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农机管理处黄延珺,电话025-86263046;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吴小伟,电话025-86468729,电子邮箱yinhaotian23@163.com。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3月30日
 
2026年江苏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现场演示评价实施方案
 
  为规范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准确掌握补贴机具性能、作业能力、技术先进性和适用性等情况,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机械,防范补贴政策实施风险,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现场演示评价机具范围
 
  重点针对以下机具组织实施现场演示评价:
 
  (一)高性能单粒(精密)播种机;
 
  (二)驱动耙播种机;
 
  (三)12Kg/s及以上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含自走半履带式);
 
  (四)补短板200马力及以上无级变速高端智能拖拉机;
 
  (五)其他需要开展现场演示评价的机具(另行通知)。
 
  二、现场演示评价原则
 
  (一)自愿参与。列入现场演示评价范围内的机具,由农机生产企业自愿报名并作出书面承诺。
 
  (二)一次性评价。同一型号产品原则上仅组织一次现场演示评价。
 
  (三)责任自负。生产企业对现场演示评价机具的安全性、真实性、技术参数一致性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现场演示评价操作流程
 
  (一)企业报名。被确定为现场演示评价机具范围的生产企业,在投档审核通过公告后需及时向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提交《江苏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现场演示评价报名表》及承诺书word版和盖章扫描件(附件1、2),并提供对应机具的盖章版推广鉴定报告和检验报告PDF扫描件等资料。2025年相关产品报名截至2026年4月30日;2026年相关产品在投档审核通过并发布公告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名。
 
  (二)受理反馈。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在接到生产企业提交的报名后,对企业提供的机具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后向生产企业反馈审核情况,结合本省主要农作物生产季节,根据报名情况择期组织现场演示评价。
 
  (三)演示评价。现场演示评价工作由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牵头,联合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等单位共同组织成立评价小组。由评价小组对现场演示机具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形成书面报告。
 
  (四)结果运用。现场演示评价通过的产品,正常参与我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未参加或现场演示评价发现有问题的,对相关产品采取封闭措施,并开展调查;调查结束后,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有关要求
 
  (一)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统筹确定现场演示评价的产品清单、具体时间、地点,并在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发布通知。生产企业及时关注并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现场演示评价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严禁弄虚作假。
 
  (三)开展现场演示评价期间产生的场地、配套动力机械和吊运机械租赁以及机具人员看护等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组织开展现场演示评价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企业要加强对参加现场演示评价人员的安全教育并承担相应责任。
 
  (五)参加现场演示评价产品需提供材料清单如下:1、江苏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现场演示评价报名表;2、江苏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现场演示评价承诺书;3、产品对应型号的推广鉴定报告和检验报告;4、江苏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现场演示评价企业产品汇总表(附件3)。
 
  本方案印发后,如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及本省出台新的相关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附件:1.江苏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现场演示评价报名表
 
  2.江苏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现场演示评价承诺书
 
  3.江苏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现场演示评价企业产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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