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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楼规范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核验工作 确保补贴资金安全

2026-05-19 11:00:12来源:山西省石楼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关键词:石楼农机补贴阅读量:5

导读:山西省石楼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根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相关规定及以往实践经验,制定工作规范如下。
  加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核验,是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和提升政策实施效能的关键举措。为指导各地做好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规范核验行为,防范政策实施风险,提高补贴办理效率,进一步便民利民,山西省石楼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根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相关规定及以往实践经验,制定工作规范如下。
 
  一、核验主要内容:补贴机具核验是指县级以下农业农村部门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贺农业生产经验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申请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机具进行核验的工作。核验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购机者信息:购机者身份证件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营业执照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信息。
 
  (2)购买信息:购买机具发票、付款凭证等信息。
 
  (3)机具信息:机具实物上的固定名牌信息,结构配置信息、使用信息、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办理服务系统”)所对应机具的信息、牌证管理机具的行驶证信息等。
 
  (4)其他信息:购机者银行卡(折)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以及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信息。
 
  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产销企业和农机牌证核发部门分别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核验程序如下:
 
  (1)购机者提供的材料须齐全,购机发票应包含购机者姓名或名称、所购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型号、实际销售价格、出厂编号等信息,自带动力机械还需注明发动机编号。
 
  (2)购置机具须是组装完毕、安装到位,可以投入使用的完整产品。其外观应完整,且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辅助管理系统)中企业自主填报的产品图片外观相符。其机具铭牌须是金属材质,所载信息应包括:农机具的名称、产品型号、标定功率、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代号、厂名、厂址等,并铆接固定在机具的醒目位置。
 
  (3)购机者信息、机具信息、发票信息须相互对应,且与辅助管理系统中机具铭牌、出厂编号、发动机编号(自带动力机械)信息一致。
 
  (4)购机者身份、享受补贴的机具数量和金额符合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要求。
 
  三、核验按下列流程进行:
 
  (1)受理申请。对购机者自主提出的补贴申请,县级及以下农机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受理。可通过手机APP、“一站式”服务窗口等便捷高效的方式受理申请。
 
  (2)资料核验。一是购机者及其身份、购机税控发票等资料。购机者为个人的,重点核验购机者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与购机者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是否一致;购机者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重点核验该组织法定代表人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与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名称与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二是银行卡(折)等资料。重点核验购机者填写的银行卡(折)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与其携带的银行卡(折)所显示的账号、身份证件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三是购机真实性承诺。提示购机者确认购机税控发票上的购机金额与其实际全部支付给经销企业的资金是否一致、办补机具实际结构与从经销商处购买的机具结构是否一致,以及隐瞒不报、提供虚假信息和自行改变机具结构需承担的违规责任,提示购机者对上述内容的真实性签字确认。四是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并说明完善方法。
 
  (3)机具核验。一是重点机具核验。重点核验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机具名称、生产企业、型号、发动机号(不带动力的除外)、出厂编号与所购机具铭牌显示信息是否一致,所购机具铭牌显示信息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机具信息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经销信息是否一致。对牌证管理机具,免于现场实物核验,但需核验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行驶证》信息与农机安全监理系统中的牌证信息、机具信息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经销信息是否一致。二是非重点机具核验。核验内容同重点机具。对补贴额较低、风险可控度高的机具可采取补贴资金兑付后按比例抽查核验方式进行,抽核内容同重点机具。核验结果由核验人员与购机者双方签字确认。实行双人核验、单位内部集体会审双重审核。加强对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同人连年购置同类机具、区域适应性差的机具购置等异常情形的核验。核验信息无误后,打印并填写《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领表》,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并说明完善方法。
 
  (4)复核登记。对资料核验、机具核验的程序、方式和签章的规范性进行集体复核,通过后登记立册。
 
  (5)公示报送。对通过复核的补贴申请信息进行为期不少于30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6)资料处理。对财政部门未提出疑义的补贴申请,将其核验资料留存备用备查,留存期限不少于5年。
 
  四、下列核验材料,应当及时归档:
 
  (1)、购机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已核验产品的发票复印件;
 
  (3)、山西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领表;
 
  (4)、购机者介绍信或证明;
 
  (5)、购机者银行账号复印件;
 
  (6)、按规定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7)、购机者承诺书。
 
  五、对在核验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按农机购置补贴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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