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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开展粮油生产专家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6-01-16 13:31:30来源: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键词:粮油生产阅读量:55

导读: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农业农村局,直属各单位,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粮油生产项目立项、初期评审、中期检查、后期考核验收和公开招标等工作,现采取公开征集、单位推荐的方式,遴选评审专家30名,建立评审专家信息库,协助业务部门完成项目咨询、评审和考核等具体工作,现就我市开展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条件

长期服务于粮油生产一线,具有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任职的专家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善经营、有情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无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和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以往参与评审评估、咨询论证等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科学严谨、客观公正地开展相关工作。

3.熟悉粮油生产相关领域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能够独立出具评估管理报告或意见。

4.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具备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累计5年及以上,因实际工作需要,专业急需紧缺型人才,可适当放宽本条件限制。

5.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承担评审、咨询、调研、培训等相关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专家可适当放宽)。

人才计划入选者,或参与国家或省部级重大工程项目、科研项目的科研带头人或技术骨干等人员优先推荐。

二、遴选程序

1.采取单位集中推荐方式。各相关单位应按照专家条件和主要工作任务择优推荐人选3名以内,经审核同意后报送市农业农村委。

2.市农业农村委将结合各单位推荐情况,统筹考虑专业分布等因素最终确定专家库名单。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纳入全市粮油生产领域专家库名录。

三、有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请于2026年1月27日前报送以下材料:1.推荐人员名单(附件1);2.遴选推荐表(附件2)。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渝快政。

:曹柯,电话:(渝快政同号)。

附件:

1.粮油生产领域人员名单

2.粮油生产领域专家遴选推荐表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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